个体工商户改变执照跟其他类型的企业相同吗?咱们应该留意哪些问题呢?
1.个体工商户改变挂号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法令》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挂号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则,向其运营场所所在地挂号机关提交 ①运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改变(换照)挂号请求书》;②运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请求改变的运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则必须在挂号前报经同意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许同意文件复印件。托付代理人处理的,还应当提交运营者签署的《托付代理人证明》及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改变运营者的,限在已存案的参与运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整体参与运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改变(换照)挂号请求书》运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承认。原运营者和改变后的运营者都应当在运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承认。
3.已收取加载统一社会信誉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请求改变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誉代码及改变事项。未收取加载统一社会信誉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请求改变的,除填写改变事项外,还需填写“运营者移动电话”、“运营者电子邮箱”、“运营场所邮政编码”、“运营场所联系电话”。
4.运营者自己名字、居处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交名字、居处改变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人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请求书“运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别离填写“个体工商户运营者(港澳居民)挂号表”和“个体工商户运营者(台湾农人)挂号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改变组成形式的,应当由整体参与运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改变(换照)挂号请求书》运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承认。其中 由个人运营改变为家庭运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许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与运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存案。
家庭运营的个体工商户存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挂号机关请求处理存案改变,参照改变挂号程序处理。处理存案改变适用本请求书。
7.请求运营场所改变的,限在同一挂号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运营场所前请求改变挂号,并提交新的运营场所使用证明。新运营场所在其他挂号机关辖区的,应当依照“一废一立”原则处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挂号,向新运营场所所在地挂号机关重新请求个体工商户挂号。
服务商实名审核认证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