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再使用注册商标了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了,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指的是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的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那么,以下将为大家介绍下有关商标撤销的相关条件: 商标所有人发生以下情况,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有权撤销其已注册的商标。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销售和印制商标标识的。
二、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五、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备案的。
七、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除此之外,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或者注册不当的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作出撤销的终局裁定。推荐阅读:广州代理记账教你怎样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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